发文标题: 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银发[2010]217号
发文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时间: 2010-8-16
实施时间: 2010-8-16
法规类型: 银行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92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配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拓宽人民币回流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