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我省2009年第十一批至2010年第四批软件产品落实税收政策的函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10]444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6-30
实施时间: 2010-6-30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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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我省2009年第十一批至2010年第四批软件产品落实税收政策的函》(粤经信软信函[2010]1432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各级国税机关在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手续时应严格按照《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加快我省软件产业发展 加强软件产品增值税管理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211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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