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岗再就业减免税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10]13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0-6-29
实施时间: 2010-6-29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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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北京市下岗再就业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审批期限的通知》(财税[2010]1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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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批准通知书(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doc    
附件2: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减免税批准通知书(企业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doc    
附件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批复.doc    
附件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减免税审批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