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海域海岛管理利用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农[2010]225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8-6
实施时间: 2010-8-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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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海洋与渔业主管局(宁波不发):
  现将《浙江省海域海岛管理利用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0年项目请于8月25日前申报。
  特此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二○一○年八月六日
  浙江省海域海岛管理利用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海域和海岛管理,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海洋与海岛资源,根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和海洋与渔业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财政设立海域海岛管理利用补助资金(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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