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委托代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普通发票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9]178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2-14
实施时间: 2009-12-14
法规类型: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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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决策部署,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于2008年底联合下发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启用综合征管软件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功能模块的通知》(桂地税发[2008]167号),对全区从2009年1月1日开始,在条件成熟的地方组织开展委托代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申请代开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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