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10]15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0-7-14
实施时间: 2010-1-1
法规类型: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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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19
发文内容: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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