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征管若干问题的规定
发文文号: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7-26
实施时间: 2010-7-1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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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的预征工作,完善对核定征收的规范管理,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执行中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自2010年7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除保障性住房外,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一律不得低于2%。各市、县地方税务局可依据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现状,科学分析不同类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增值水平,确定适当的差别预征率,强化土地增值税的预征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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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第一条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2024-11-29
实施时间:2024-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