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外商投资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厦门市贸易发展局厦门市信息产业局厦门市发改委关于印发《厦门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科联[2010]30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7-15
实施时间: 2010-7-15
失效时间: 2015-7-1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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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厦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复函》(国办函〔2010〕42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3号)的规定要求,为加强对我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市科技局、市外资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贸发局、市信产局制定了《厦门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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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