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税[2010]2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21
实施时间: 2010-1-2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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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工作由各级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共同承担,采取级别管辖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即经省级(含省级)以上登记管理机关批准设立或登记的非营利组织,由省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审核;经市(州)级或县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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