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大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清算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发文文号: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1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7-23
实施时间: 2010-10-1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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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就大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清算核定征收率调整事宜进行公告。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如下:
  容积率大于1.0(含)的住宅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为1.5%;
  容积率小于1.0的住宅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为3%;
  非住宅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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