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财政收入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预[2010]107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发文时间: 2010-3-30
实施时间: 2010-3-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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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中心支行、支行(代理支库):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财政体制推行“省直管县”改革的通知》(湘发[2010]3号)规定,现将省、市州、县市(指省直管县市区,下同)财政收入预算管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收入划分
  (一)增值税
  1、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独立核算企业中以卷烟生产、销售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独立核算企业中以钢铁和其他金属原料采供、冶炼、加工、销售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或与上述主营业务直接关联的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缴纳的增值税,由中央、省按比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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