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经济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外[2010]17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委员会 湖南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10-3-3
实施时间: 2010-3-3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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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县财政局,各市州商务局、经委:
  现将《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家电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财建[2009]972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省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全面推行“商家垫付”和“乡审乡兑”的补贴发放模式
  从2010年起,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择实行“商家垫付”或“乡审乡兑”的补贴发放方式,其他补贴发放方式不再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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