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财建[2010]11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0-1-19
实施时间: 2010-1-19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环境保护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418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县财政局、环保局:
  现将《湖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湖南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规范环境保护项目管理,促进污染治理,提高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以下简称......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