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全省外贸企业出口未申报退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10]16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20
实施时间: 2010-1-20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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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近期,省局通过调查发现,外贸企业出口未申报退税现象在我省有一定的普遍性。为加强外贸企业出口未申报退税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外贸企业出口未申报退税管理的认识
  目前,纳税人骗取出口退税的表现形式不再是单纯的骗税,而且有逃避缴纳税款的情况,偷逃骗税形式多样、手段隐蔽。因此,对于外贸企业出口未申报退税的管理认识,不能局限于不退税就没有骗税上,而是要纵观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延伸管理触角,拉长管理链条,实现“退、免、征”三位一体,在防范骗税问题的同时防止税款流失。
  二、加强外贸企业出口未申报退税的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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