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48号
发文文号: 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4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0-8-9
实施时间: 2010-8-9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91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经与天津、山西、吉林、江苏、河南、湖北省(市)人民政府协商,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四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二、本期债券计划发行面值为284亿元,实际发行面值为284亿元。其中天津、山西、吉林、江苏、河南、湖北省(市)额度分别为17亿元、36亿元、44亿元、62亿元、65亿元、60亿元。各省(市)额度以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四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
  三、本期债券期限3......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