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49号
发文文号: 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4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0-8-9
实施时间: 2010-8-9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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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经与北京、天津、山西、吉林、江苏、福建、青岛、河南、广东、海南、云南省(市)人民政府协商,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五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二、本期债券计划发行面值为186亿元,实际发行面值为186亿元。其中北京、天津、山西、吉林、江苏、福建、青岛、河南、广东、海南、云南省(市)额度分别为17亿元、8亿元、15亿元、19亿元、27亿元、14亿元、6亿元、28亿元、21亿元、8亿元、23亿元。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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