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开具情况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国税函[2007]200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8-22
实施时间: 2007-8-22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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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普通发票(以下简称“发票”)是用以摘记纳税人经济业务活动的收付款凭证,是具有税收监控功能的商事票据。加强对纳税人发票开具情况的管理对于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堵塞征管漏洞具有重要意义,但有部分市县局长期以来对此缺乏足够的认识,在重视发票的印制、保管、发售工作的同时,却忽视了发票开具情况的检查、核实和比对工作。具体表现如下:一是纳税人的年发票开具金额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没有按照一般纳税人进行管理;二是纳税人发票开具金额高于其当期申报经营额或税务机关核定的经营额情况的,没有按规定对应纳税额进行调整,造成了国家税款的流失。针对以上问题,现就进一步强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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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普通发票开具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