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琼国税函[2007]192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8-9
实施时间: 2007-8-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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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海口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请示》(海国税发[2007]2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31号)的有关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实际达到二年以上(含二年),才能对其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而且是抵扣投资满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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