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中有关涉税鉴证业务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国税发[2007]23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2-13
实施时间: 2007-2-1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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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中有关涉税鉴证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涉税中介机构从事涉税鉴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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