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国税函[2006]244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0-31
实施时间: 2006-10-31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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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11号,以下简称《办法》)已转发给你们,现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对贯彻执行《办法》中需明确的几个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规定》(琼国税发[2006]8号)自《办法》执行之日(2006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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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申报表.doc    
附件2: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登记台账.doc    
附件3: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核销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