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摩托车销售税收征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琼国税函[2005]67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3-29
实施时间: 2005-3-29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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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交通厅关于加强摩托车销售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国税发[2004]350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各市县局认真贯彻执行《通知》规定,切实加强摩托车销售行业的税收征管,促进了该行业增值税税收收入大幅度增长。据统计,今年1月份,全省征收摩托车销售行业的增值税达96万多元,同比增长147%。但各市县增长幅度差距较大,如白沙增长828%、昌江增长794%、陵水增长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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