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农产品和废旧物资发票式样的函
发文文号: 琼国税发[2004]312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9-22
实施时间: 2004-9-22
失效时间: 2011-11-4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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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产品和废旧物资发票管理,堵塞税收管理漏洞,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经研究,决定对农产品、废旧物资发票式样进行细化分类,增加天然橡胶原产品、椰子原产品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增加农产品和废旧物资销售发票。现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种类式样和使用范围
  (一)《海南省民营天然橡胶原产品收购发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橡胶收购发票》),面额分为百元版和万元版两种,适用于具有收购民营天然橡胶原产品资格的纳税人向橡胶生产者收购民营天然橡胶原产品开具。
  (二)《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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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
发文部门: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1-4
实施时间:201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