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落实税收政策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
发文文号: 鄂国税发[2010]86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5-24
实施时间: 2010-5-24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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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意见》(鄂发[2009]31号),结合全省国税工作实际,现就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全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清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意义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是社会文明程度和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文化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产业支撑,是国家或地区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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