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支持抗洪救灾及灾后重建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函[2010]36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7-16
实施时间: 2010-7-16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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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直属局:
  今年入夏以来,我省连降大到暴雨,造成部分地区出现严重洪涝灾害,给生产经营和群众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为全力支持受灾地区和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切实帮助广大纳税人渡过难关,经研究,现就支持抗洪救灾及灾后重建有关税收政策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尽快恢复生产经营的税收政策措施
  (一)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企业因洪涝灾害造成的、且实际发生的财产损失,经税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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