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国税发[2008]13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14
实施时间: 2008-1-14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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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12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县局要对本辖区已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进行调查,并要求其及时办理出口货物免税认定,凡未按规定办理出口货物免税认定的,一律不予审批免税并视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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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情况调查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