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电脑版出口货物发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国税函[2008]90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4-11
实施时间: 2008-4-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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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为了提高出口货物发票信息化管理水平,决定停止使用手写版出口货物发票,推行使用电脑版出口货物发票(以下简称“电脑版发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电脑版发票启用时间。电脑版发票启用时间为2008年7月1日,从2009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手写版出口货物发票,统一使用电脑版发票。
  二、电脑版发票式样。电脑版发票全称为“海南省出口货物发票”,套印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发票监制章,使用中英文两种文字印制,右上角印有“出口专用”字样;发票规格为241×177mm;每份发票4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帐联,第四联为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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