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国税发[2008]76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4-16
实施时间: 2008-4-1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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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9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认真执行。
  一、我省房地产企业未完工(在建)开发产品的预售收入预计利润率:
  (一)开发项目位于海口市城区和郊区的为20%。
  (二)开发项目位于三亚市城区和郊区、洋浦经济开发区的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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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二条废止:

发文标题: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7号
发文部门: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1-4
实施时间:201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