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加油卡业务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国税函[2009]85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4-20
实施时间: 2009-4-2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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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区国家税务局: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石油分公司(下称中石化海南分公司)向省局提出《关于我公司加油卡业务统一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请示》(石化股份琼财[2009]20号),反映使用加油IC卡加油的客户必须分别在加油消费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手续繁琐,客户意见大,请求对加油卡业务统一在充值地开具专用发票。经调查研究,省局同意中石化海南分公司的加油卡业务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统一在充值地开具,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自2009年5月1日起,中石化海南分公司的加油卡业务可统一在充值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中石化海南分公司的加油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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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中石化海南分公司加油卡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表.doc    
附件2:本地加油异地开票明细表.doc    
附件3:异地加油本地开票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