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海南省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国税发[2009]90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4-24
实施时间: 2009-4-24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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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海南省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通知》(国税发[2009]49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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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无出口收汇已核销电子数据查询通知书.doc    
附件2:出口货物已收汇核销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