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国税办[2010]72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2-11
实施时间: 2010-2-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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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84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于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将清算事项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需报备的清算事项包括:
  (一)清算事项备案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企业终止经营的时间、终止经营的原因、清算组组成情况等。
  (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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