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总局统计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国税办[2010]289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6-9
实施时间: 2010-6-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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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统计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90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地要按照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填报说明的要求,做好数据采集、汇总、分析,确保汇算清缴汇总报表内容完整、报表数据准确。
  二、各地应按照《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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