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新国税办[2010]341号
发文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6-1
实施时间: 2010-7-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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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10年7月1日开始施行。为做好《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将贯彻落实《办法》列上重要的议事日程
  为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和依法治国的进程,国务院于2004年3月22日发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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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