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外金[2010]44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7-16
实施时间: 2010-7-16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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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金[2010]4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当包括该金融机构基本情况、对支持小企业和“三农”贷款的典型做法、申请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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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