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订的《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府办发[2008]1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8-6-12
实施时间: 2008-6-12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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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订的《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六月十二日
  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对本市节能减排的支持力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上海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沪府发〔2007〕25号),根据“统筹存量、扩大增量、支持重点”的原则,设立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鼓励对现有设施、设备或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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