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企业的工资费用支出比对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地税发[2010]8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13
实施时间: 2010-1-13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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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分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薪金所得与企业的工资费用支出比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59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做好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企业的工资费用支出比对工作,提高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质量,不仅是新形势下税务部门完善所得税工作的突破口,也是实现所得税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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