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10]7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3-18
实施时间: 2010-3-2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322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22号令)(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将于2010年3月20日正式执行。为确保基层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实地查验问题
  省局正在抓紧制订并将尽快下发我省的实地查验办法,在办法下发前,请各地暂按目前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小型商贸......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