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免收税务登记证和代开普通发票工本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国税函[2010]362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6-10
实施时间: 2010-7-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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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为了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改善广西投资软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纳税服务,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决定自2010年7月1日起免收税务登记证和代开普通发票工本费。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免收税务登记证和代开普通发票工本费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改善广西投资软环境,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纳税服务,提升国税部门良好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并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把好事办好、办实。
  二、免收工本费的范围
  (一)全区范围内为纳税人办理的税务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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