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的暂行规定
发文文号: 财会[2010]1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0-7-5
实施时间: 2010-7-5
失效时间: 2017-10-1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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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鼓励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做精做专,构建大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协调发展的合理布局,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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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办会[2017]19 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2017-9-28
实施时间:2017-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