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ABC3000电子申报缴税系统服务费的批复
发文文号: 湘价函[2010]91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6-25
实施时间: 2010-7-20
失效时间: 2013-7-2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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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湖南省艾博克电脑系统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继续执行ABC3000电子申报缴税系统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湖南省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局湘价函[2008]40号文件执行情况,经研究,现就你公司ABC3000电子申报缴税系统服务费批复如下:
  一、为纳税人提供电子申报缴税系统服务工作,应坚持自愿委托、服务有偿原则,与纳税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服务内容及承担的责任,并切实履行协议的承诺(公司服务保障承诺书应报我局备案),方可收取服务费。无委托协议或服务达不到协议要求,均不得收费。    .
  二、核定你公司ABC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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