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保险机构开展利率互换业务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10]56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0-7-14
实施时间: 2010-7-14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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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规范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机构)开展利率互换业务行为,防范投资管理风险,提高保险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规,现将保险机构开展利率互换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利率互换,又称利率掉期,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的本金和利率计算利息并进行利息交换的金融合约。
  二、保险机构开展利率互换业务,应当达到有关风险管理的能力标准,必须符合分类监管的指标规定;具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投资资产的托管机制;具备相应的业务处理和风险管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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