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府办[2010]4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0-7-13
实施时间: 2010-7-13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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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意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结合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被征地农民应保尽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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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