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执法证据采集规范》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发[2010]45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6-28
实施时间: 2010-6-28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34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税局,省局直属分局、省局稽查局:
  为保证依法治税,规范执法证据采集行为,省局制定了《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执法证据采集规范》。经省局第四次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附后),希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局反映。
  二0一0年六月二十八日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执法证据采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税务行政执法证据采集工作,保证证据采集的合法性、规范性、有效性,提高税务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