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国税发[2010]198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7-15
实施时间: 2010-7-1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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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国税发[2010]10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辅导期管理办法》)第三条所称“注册资金”以税务登记资料为准。分支机构可参考总机构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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