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41号
发文文号: 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4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0-7-16
实施时间: 2010-7-16
法规类型: 财政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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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安排,经与北京、福建、山东、青岛、广东、海南、云南省(市)人民政府协商,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二、本期债券计划发行面值为232亿元,实际发行面值为232亿元。其中北京、福建、山东、青岛、广东、海南、云南省(市)额度分别为37、33、40、5、48、17、52亿元。各省(市)额度以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三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
  三、本期债券期限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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