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延续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采监[2010]2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6-21
实施时间: 2010-6-2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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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核,同意浙江新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延续三年。
  请被延续资格的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咨询业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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