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浙江省邮政公司企业所得税缴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函[2010]115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4-29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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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企业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19号)有关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停止执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鉴于浙江省邮政公司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而各市、县(市)邮政局等为非法人的营业机构,因此浙江省邮政公司属于跨地区经营企业,在总局出台新规定以前,暂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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