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审核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函[2010]10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4-20
实施时间: 2010-4-2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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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增强税源监控能力,优化纳税服务,全面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质量与效率,省局研究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审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所得税处。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续审核办法
  第一条 为增强税源监控能力,优化纳税服务,全面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质量与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全省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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