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湖北省大中型企业全面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财会发[2010]21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5-24
实施时间: 2010-5-24
法规类型: 企业会计准则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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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省内各大中型企业:
  2006年财政部陆续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根据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06〕22号)和《关于全国非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的通报》(财办会〔2009〕5号)的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起在所有大中型企业全面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积极稳妥推动我省大中型企业认真执行新会计准则,进一步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确保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顺利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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