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函[2010]131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4-2
实施时间: 2010-4-2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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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一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10]11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办法》是总局对各级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服务投诉事项的范围、提交受理、调查处理和指导监督等进行的统一规范,是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纳税服务投诉处理工作,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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