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单位往来资金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费[2010]6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6-11
实施时间: 2010-8-1
失效时间: 2018-7-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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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单位往来资金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财政厅
  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黑龙江省单位往来资金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黑龙江省单位往来资金结算票据使用和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防治乱收费、乱集资和各种摊派行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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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黑财规审[2018]2号
发文部门: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18-3-20
实施时间:2018-7-1